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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代企业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1:54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讯

  记者从商务部获悉,《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备案机关、程序、变更、注销等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备案运用电子政务,实行全国联网管理。值得注意的是,国际货代企业备案不设门槛,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批取消后,商务部将通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信息管理平台,收集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信息数据。(植文秀)(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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