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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期待快速通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3:16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屠传宏

  宁波晚报讯“前年年底我受了伤,初步治疗的费用厂里是给负担了,但厂里对后来的治疗就不管了。我想这是工伤,就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劳动部门说已过时限,不予受理。现在,我只能通过打官司来索赔,可这又得耗多少时间啊!”昨天,记者在鄞州区法院门前碰到了一位满脸愁容的外来务工人员。工伤事故赔偿中的种种门槛让他感到维权好难

  这位外来务工人员在工厂火灾中被烧伤,他以前对于工伤认定、劳动争议仲裁等方面的规定知之不多,总以为出了工伤事故,厂里一定会赔。没想到,厂方对赔偿问题一再推诿,现在他不仅医疗费、生活费没着落,连是不是工伤都定不下来了。他只能自己找了司法鉴定事务所作伤残鉴定,然后对厂方提起人身损害索赔诉讼。诚和司法鉴定事务所主任陈君方法医告诉记者,像这样因工伤而自行来申请伤残鉴定的外来务工人员,现在数量不少,他们的处境很值得同情。

  记者了解到,尽管《工伤保险条例》已作了明确规定,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为所有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可在实际中,用人单位对参加工伤保险仍不太重视,加之某些工作是短期、临时的,也不可能指望所有用人单位为其全部务工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因此,一些外来务工人员遭遇工伤事故后,企业首先担心的是会不会过多“破费”,一般都不会主动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

  甚至,务工人员若要自己维权,有的用人单位可能还会从中作梗,故意对工伤认定结论提出异议,这样就必须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还可提起行政诉讼;而即使确认了工伤,伤者还要作伤残鉴定,用人单位对鉴定结论还可以提出异议……有人测算,一个工伤者获得工伤赔偿最曲折的需要经过11道法律程序,而这些程序少则两年、多则四五年才能走完。工伤者不仅无法及时得到救济,反而会加重经济负担。

  能否简化索赔程序,切实维护工伤事故受害人的权益?一些专业人士提出,在没有为务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者很显然是不能从工伤保险机构享受到工伤待遇的,所有的赔偿和补偿均得来自用人单位,建议这种情形下就应允许工伤者直接寻求司法途径解决,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若能及时进入诉讼途径,诉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措施对工伤者维权将有利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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