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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周刊:非理性冲突--列车晚点补偿的悖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4:36 中国新闻网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消费者对垄断体制的不满和不信任,将本应和平进行的博弈,升级为一种非理性的冲突。但这样得到的结果,也许不值得欣喜

  2月18日凌晨0点左右,在南京火车西站,有14名乘客因列车比正常到站时间晚点近三个小时而拒绝下车,向铁路方面讨说法。双方协商近5个小时,铁路方面向14名乘客每人支付了200元的误餐费和交通费,并派专车把所有的乘客送回家中。

  又一个消费者维护自己权益的故事,尤其是在春运票价大幅度上涨已经惹来大多数人的指责之后,读来似乎相当让人解气。一向傲慢的铁路经营者终于对消费者低下了头。因而,舆论对此纷纷表示欢迎,并呼吁铁路部门应当像民航一样,明确制定出有关晚点赔偿的规章,使晚点赔偿成为常态。

  不过,铁路管理当局目前显然尚无这样的想法。南京铁路分局相关人士表示,列车段工作人员给的200元并非“补偿”或“赔偿”,只是他们自己为解决问题自发筹钱给乘客的个人行为,不代表南京铁路分局的立场,“铁路部门不可能因火车晚点给乘客赔偿。”铁路部门的这种说法激怒了很多人。人们质问,为什么民航总局已经规定,航班晚点,航空公司应当给乘客以赔偿,而铁路却不给?

  这样的质问完全合乎逻辑。消费者在民航和铁路监管部门那里之所以得到不同的待遇,原因似乎在于铁路比民航的垄断程度高得多。不管怎样,民航已经进行了政企分开的改制,民航总局名义上已经成为一个超然的监管机构。当然,相对于国有的民航公司,它的超然性有多大,值得怀疑,但相比于铁路,民航管理体制已经稍微合理一些了。而铁道部也许是国有垄断的最后几个堡垒之一,整个体制仍然是政企合一。在这样的体制下,铁道部及各路局、分局,既是政府管理部门,也是企业。

  消费者的行为也有不妥。就说南京火车站那一幕,那些维护自己权利的消费者以某种方式占领了列车,并以此为筹码索取赔偿。乘客们知道,只要他们一走下列车,他们的要求就几乎注定了要落空。因此,他们提出,车上的问题就在车上解决。

  垄断者的强硬姿态,换来的是消费者的强硬姿态。垄断者滥用权力而无视消费者的权益,相应地消费者在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就会报复性地对垄断者提出看起来不理性的要求。

  按理说,民航航班或旅客列车晚点,民航公司和铁路部门不必给予现金赔偿,只须在旅客下次再次使用该交通工具时提供某些方便或优惠即可,比如从经济舱升至公务舱,将硬席升为卧铺,或者发给一定额度的购票优惠券。但被垄断者激怒的消费者不会接受这样的期货性质的赔偿,他们根本就不信任垄断者;尤其是,当他们发现自己暂时处于某种有利位置时,就要最充分地利用这一位置,提出某种报复性、惩罚性的赔偿要求。他们知道,过了这一次,他们就只能任人宰割。

  消费者对垄断体制的不满和不信任,将本应和平进行的博弈,升级为一种非理性的冲突。但这样得到的结果,也许不值得欣喜。

  面对消费者的抗争,铁路部门最终作出了某种让步,但获得成功的这种做法如果被模仿,肯定会造成相当大的混乱。消费者尽管维护了自己的权利,但他们为维护权利而占领列车的行为,却使其道义形象引起争议那些消费者自己内心中也不是没有不安。

  当初民航消费者索取赔偿的方式就曾经引起过相当大的争议。同样,业主针对获得权力支持的物业公司进行抗争的时候,也不得不采取某种非理性的手段,以至于伤害了自己。还有更极端的故事:湖南衡阳一位残疾人因为自己谋生的三轮摩托数次被城市管理部门没收,而采取了暴力行为。这就是我们的社会所面临的一个困境。一方面,民众已经普遍地具有了比较强烈的权利意识,政府提出的法治政府的目标,也增强了人们维护权利的信心;但另一方面,在司法制度改革相对滞后的背景下,民众缺乏通过正常途径与某些不尽合理的法规、政策、某些蛮横的垄断性企业、某些无情的政府官员的相抗衡的手段。要么忍气吞声,就像大多数消费者一样,这样的态度最终纵容了恶法、纵容了垄断企业和某些官员的蛮横;要么,只能以某种扭曲的、非理性、甚至是非法的方式捍卫自己的权利。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样的事情也许是难免的,但缓解这种状况却并非不可能——加速司法改革,让民众有正常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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