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城建档案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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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4:39 信息时报 |
因施工导致水管、煤气管、电信电缆等地下管线爆破或断裂的事件,时常让当地居民深受困扰。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建设厅获悉,《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即将于5月1日颁布实施,《办法》明确了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避免挖爆挖断地下管线。而负责修建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建设主管部门将对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据3月8日《信息时报》A14版报道)。 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是城建档案的一部分,可谓城市的“地下动脉”。我们欣喜地看到广东省《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即将出台,这无论是对建设单位,还是市民都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城建档案与市民有着直接的关系,然而,我们对脚下的“隐蔽战线”却知道不多,有些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往往盲目在城市道路上“开膛剖肚”,频频出现险情,直接影响到市民的生活,甚至生命健康。随着城市的建设步伐的加快,我们利用城建档案的意识应当不断加强。 时下,一些城市城建档案,尤其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还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成了“遗忘的角落”,说明了我们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在宣传上力度还不够,导致了城建档案对市民来说还有几分神秘色彩,所以,城建档案的利用率还不高。笔者也在城建档案部门工作,深感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已到了非抓不可的地步,这是对市民负责,也是对后人负责的“地下工程”和系统工程。 广东省出台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为其他城市提供了蓝本,值得学习借鉴。为了把“地下工程”做得更好,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我想,《办法》的出台只不过是第一步,我们要以《办法》出台为契机,加大宣传的力度,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市民都知道,地下管线工程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利益。我们施工单位要依据《办法》施工;市民对照《办法》进行义务监督员,对野蛮施工的行为进行举报。真正形成施工前先查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然后按图施工,避免出现地下管线“受伤”事件的发生。(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