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透露其将建民事诉讼当事人诚信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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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5:44 新华网 |
新华网南京3月9日电(赵兴武、杨岗)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联合有关部门,对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案件当事人建立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开放,市民可通过中介机构查询。这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陈晨透露的。 陈晨说:“社会信用缺失类案件,在南京市各基层法院审理的民商事纠纷中平均占到三分之一,其中有两个区更高达80%和96%,这说明信用缺失已是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 他介绍说,从南京两级法院审理的民商事案件分析,信用缺失案件主要集中在拖欠银行贷款、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合同违约及借改制逃避债务等方面,其中尤以合同违约和拖欠贷款最为普遍。在南京,这两类纠纷分别占民商事诉讼总数的51%和41%。从诉讼主体来看,个人、企业、政府都存在信用缺失情况。其中,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失信情况更是严重,竟占到案发总数七成。 陈晨透露,为了加大力度保护诚信制裁欺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利用审判职能,定期对审理案件进行分类归档,内容包括公民、法人逃避金融债务的比例,合同违约率,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重大信用缺失等情况,并会同银行、工商、税务、民政、公安等部门,在政府的支持下,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档案,向社会开放,再由中介机构将这些信息归为一体,形成信用报告查询、信用评估、资信证明等一整套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