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中央:确立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应成“国家战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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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5:59 新华网 |
九三学社中央:确立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应成“国家战略” ( 新华网 2005-03-09 15:59:47 ) 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顾钱江)九三学社中央9日呼吁,中国应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置于“国家战略”的高度,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韩忠朝委员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言时说,对于科技创新,长期以来中国习惯于更多地关注科研机构和大学,但近百年世界产业发展史表明,真正起作用的技术几乎都来自企业。 但是,目前中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却严重不足。中国发明专利授权中四分之三为外国人所拥有;申请专利数量最多的10家电子信息企业,其5年申请之和仅相当于美国IBM公司1年申请的专利数量。由于缺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中国不少行业存在技术“空心化”的危险。 九三学社在就此问题展开的专题调研中发现,原因是多方面的,诸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不足,企业高级科技人员不足、流失严重,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尚未完全形成,等等。 韩忠朝委员在发言中强调:“只有千千万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得到提升,才能使国家整体创新能力得到增强。” 他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建议,国家应强化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机制”,主要包括:加快推进企业产权及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改革,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强化国家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在国企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中增加自主创新方面的内容。 国家要像在大学和科研机构那样也在企业中实施“人才工程”,积极引导人才向企业流动。同时,规范人才流动秩序,以防止国企科技人员“跳槽”时把核心技术、商业秘密也一起带走。 国家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鼓励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国家组织的产学研项目,要由企业来牵头。政府应通过支持企业建立和发展创新战略联盟,来大力推动应用基础性、行业共性、战略性技术的研发。 国家还应设立专项基金,引导鼓励企业和科研单位一起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大力鼓励自主创新和对引进技术再创新。同时,国家在重点产业领域要限制重复引进技术和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