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红”现浙江 省工商紧急警示4种食品别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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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06:31 新华网 |
浙江发现了含有致癌性物质苏丹红的食品!昨天,省工商局通报了对浙江市场上销售的调料类食品的检测结果,发现长沙坛坛香调料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坛坛乡”牌风味辣椒萝卜含有“苏丹红Ⅳ”。此外,我省海宁市盐官方便蔬菜食品厂生产的“山峰”牌炒萝卜和慈溪市红圩菜厂生产的“周太”牌农家辣萝卜都分别使用了河南省漯河市天利食化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椒红色素,均检测出含有苏丹红。记者在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通知书上看到,广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及其产品销售企业天河辉和公司已将810公斤含有“苏丹红一号”的“辣椒红一号”销往全国8省市,其中200公斤被温州新宏化工有限公司购得。对此,省工商局联合省消协于昨天发布了今年的2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购买调味、酱菜类食品时切勿选购浙江目前已被检出含有苏丹红的4种食品,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不要选购并食用广东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味源”牌金唛桂林辣椒酱、辣椒油;长沙坛坛香调料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坛坛乡”牌风味辣椒萝卜;海宁市盐官方便蔬菜食品厂(标称)生产的“山峰”牌油炒萝卜;慈溪市红圩菜厂(标称)生产的“周太”牌农家辣萝卜。 二、发现有继续经销上述食品以及使用河南省漯河市天利食化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椒红色素加工食品行为的,请立即拨打当地“12315”电话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三、在选购辣椒酱、辣椒油、辣椒萝卜、火锅调料等食品时,要注意食品名称、配料表、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期)等标签内容,要警惕颜色特别鲜艳的上述食品,要选择与产品原料自然颜色相同的食品或具有正常颜色的食品。(记者施予通讯员 沈雁)(来源:现代金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