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表达顺畅助推社会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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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06:34 大众日报 |
近日新华社的一则消息让人振奋:在长三角地区,基层民声找到了越来越多的表达沟通途径。其中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出资设立个人选民联络工作室,自费在电视台做广告公开征询议案内容;从优秀的外来务工者中推选地方人大代表;以及通过网络视频技术,同步直播地方人大的常委会议……这些让人感到,在今天的社会发展过程中,民意表达已经成为政治决策的重要依据与基本来源。 虽然全体公民通过选举方式产生代议机关的代表,并赋予他们充分的权力,选举政府、罢免官员,但从本质上说,国家事务的最终决策权属于全体人民,这是宪法所明确的。因此,代议制政府的合法性,都是建立在准确表述民意、代行公民意志的基础上的。 从总体上来说,顺畅表达民意有几个必备环节:首先必须从制度上形成尊重民意、民意至上的表达渠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新型的代议制政体,这种政体依然以全体人民作为其执政之本和立国之基;如果忽视民意,甚至歪曲民意,那么会降低制度本身的合法性,甚至失去公众信任,进而影响社会稳定。 其次要强化人大代表的职业化,加强其与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同时要考虑,在生产力发展的新阶段,新的社会群体和社会阶层正在形成,如进城务工的农民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该怎样给这样的群体提供表达渠道?这就是顺畅表达民意过程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内容。 第三,让各种社会力量,尤其是媒体,都能成为民意顺畅表达的平台和渠道。而一旦全社会形成尊重民意、尊重表达权的良性规律,民意势必会反哺社会,推动社会各个环节的发展。 最后,作为人民代表,甚至是民选的官员和政府,要正确对待民意表达过程中出现的误解,并且加以抚慰和疏导。作为人民的代表,对于民众的各种意见,首先应当意识到,民意是执政的合法性来源,而对于舆论,也不应不分青红皂白一概漠视或者打压。 ——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