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办法正式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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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09:1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海口3月9日讯(记者许欣)在三尺讲台上,同样可耕耘出硕果来。今天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取得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集体或个人可获奖励。《海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办法》昨日正式出台,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所称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反映基础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
该奖项是我省基础教育教学领域最高级别奖项,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个等级,各等级奖项奖金具体为:特等奖6000元,一等奖4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作者:许欣 (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