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被抽生产受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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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09:5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北京讯 (特派记者严利、李桂文)“农村社会资金被大量抽走,特别是邮政储蓄只存款不贷款,使农业经济和农民本身的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应有的资金‘反哺’支持!”全国人大代表、汕尾市政协副主席李秉记昨天疾呼:应该尽快制定《县域再投资法》,解决农民只存不贷的“信贷歧视”。 李秉记表示,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已经反复要求抓紧制定县域内各金融机构承担支持“三农”义务的政策措施,引导县及县以下吸收的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但是由于缺乏法律的硬约束以及相应的配套措施,农村社会资金外流的现象并不能得到有效解决。”李秉记表示,要真正解决这一“信贷歧视”问题,必须尽快制定《县域再投资法》。 他表示,对有效吸收存款、而辖区内贷款未能增加的国有商业银行县域机构,《县域再投资法》要规定其将一定规模资金用于辖区投入,“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限期退出县域金融市场。”(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