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爱大于天(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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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0:24 金羊网-新快报 | ||
大丫山(太原) 一位年过半百的母亲,在女儿遭遇车祸惨死、交警部门作出不合理的责任认定后,为证实女儿无责,她包下专车,以自己和儿子的生命为试验品来还原事发时的那一幕!最终,浙江省公安厅发布复核结论:撤销原结论,改认定驾驶员桂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死者不负责任。更让人感动的是,这位母亲要把40万元车祸赔偿金捐助一所希望小学。(据3月9日《青年时报》) 看完新闻,这位母亲的事迹让笔者感动万分。毫无疑问,这位母亲是非常伟大与高尚的。她用生命和坚强诠释着母爱,诠释人性的光辉之美。同时,也用“死亡”激愤着人性的苍凉与悲哀!这无疑会使报道中的那位肇事司机愧疚万分、无地自容,更会让那些作出不合理责任认定的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感到汗颜与内疚。 近段时间来,有关弑母事件频频见诸报端。这些极端的事例迫使我们正视现实生活中,母亲的爱如何传递,如何让亲情之爱充满每一个家庭成员的胸膛。笔者以为这位母亲的故事是反思此问题的一个很好的契机。如何将她的那种坚忍不拔、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彰显出来,最大限度地使这种情操对社会家庭尤其是那些问题家庭起到表率作用。 与此同时,我们更要通过这位母亲的事例,去感化、教育那些不认真执法、视法律法规为儿戏甚至徇私枉法的工作人员。 笔者还注意到报道中的一个细节,这位母亲还不断地在网上对着司机们说着同样的一句话:不要酒后驾驶。笔者以为,这句司空见惯的话语由一位让人敬佩的母亲说出来,与一位板着面孔的上司或者主管人员说出来,教育效果是截然不同的。人都有恻隐之心,这位母亲的感人故事与言语传达给社会,使人们的生命意识更加强烈,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2004年9月30日,广州律师国世国捐肾救母感动中国,被评为“感动中国·2004年”新闻人物,为现代孝子树立了一个标本。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