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人资料库”预防职务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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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1:54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郑剑 宁波晚报讯我市检察机关建立“行贿人资料库”来预防职务犯罪的做法已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昨天市检察院出台了《行贿行为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对这一做法进行了规范,这对我市预防职务犯罪将起到有力的推进作用。 该办法明确,行贿行为档案是指检察机关对“公共投资建设”、“政府采购”、“医药购销”等活动中发生的行贿行为,进行系统记录形成的数据资料。 行贿行为档案将分为记录档案、查询档案、公示档案三类。所有行贿行为都应录入记录档案;对于检举揭发他人重大职务犯罪经查证属实、在第一次传唤或首次询问中主动交代行贿事实的行贿人,其行贿行为可以不录入查询档案,其余行贿行为应当录入查询档案以供相关单位查询;行贿人被法院依法判处刑罚、被记录后继续行贿、在检察机关交待行贿事实后又故意翻供、向三人以上行贿等,这些行为将被录入公示档案,检察机关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公示。 检察机关决定公示行贿行为的,应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前告知公示对象,公示对象不服可以申诉。招标活动中招标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有无行贿行为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