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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乱填塘渣 两农民被判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1:58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何毅旭峰

  宁波晚报讯非法占用农用地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余姚法院日前审结一案,对随意圈定耕地填塘渣建私房的两农民依法惩处。其中一人被判了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另一人被判了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11月,余姚市东南街道某村农民黄某未经批准,擅自在村里耕地上填塘渣建私房。因遭村民异议,黄某向时任村民小组长的袁某要求召开村民会议来统一建房用地问题。11月25日,袁某召开村民会议,通过了统一安排屋基地、填塘渣等事项。会后3天时间里,袁某、黄某伙同其他村民,不顾街道办事处及城管办的劝阻,在耕地上强填塘渣,共非法占用耕地11.69亩,造成这些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

  不久,余姚市公安局对袁某采取刑事拘留,黄某被取保候审。袁某和黄某一再辩称自己不懂法,希望给予宽大处理。余姚法院认定两人伙同其他村民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作他用,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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