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去年抓获614在逃贪官川居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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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2:36 桂龙新闻网 |
“建立境内外追逃、追赃协作机制,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614人,一批携款外逃的重大犯罪嫌疑人被缉捕归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宣读报告时义正词严。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表示,境内外追逃、追赃工作机制还有待完善,单纯的刑事追诉不能适应追逃的需要,国家应当通过检察机关提起追赃的民事诉讼,掌握起诉主动权。 去年四川省检察机关追逃工作打了一个漂亮仗,共抓获68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追回赃物赃款2000多万元,名列全国检察机关之首。 两个提高56%打假见成效 “依法严惩制售劣质奶粉、假酒、假药、假化肥、假农药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 产安全的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505人,提起公诉2124人,分别比上年增加56.9%和56.2%。”两个提高56%,让倾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报告的人大代表们为之欣喜。 6万多人不捕2万多人不诉 “对不应当逮捕的,决定不批捕67904人;对不应当起诉的,决定不起诉21225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这两个数字,彰显一个重大的主题: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深挖国企改制中的“蛀虫” 2004年,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借改革之机侵吞、挪用、私分国有资产涉嫌犯罪的国有企业人员10407人。数据分析表明,在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期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中,国有企业人员的职务犯罪占查办贪污贿赂案件总数的41.5%,其中相当数量都与国有企业改制有关。 “六个严禁”约束“一把手” “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工作报告中针对检察机关“一把手”提出了“六个严禁”的规定。 “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禁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办案;严禁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反规定任免干部;严禁插手工程投标招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活动的吃请和礼物;严禁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或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贾春旺为各级检察长敲响警钟。 最高法工作报告解读 法官和律师必须“背靠背” 禁止法官律师权钱交易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9日向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报告工作时,在“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方面,着重谈到过去一年里,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共同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所做出的努力。2004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 规定全文共用了25个“不得”、13个“应当”来详细规范律师和法官的行为:“法官不得私自单方面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师。律师不得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法官应当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如果与本案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有亲朋、同学、师生、曾经同事等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禁止法官和律师进行权钱交易”…… 刑事案件呈现四大走势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分析说,审判结果显示,2004年刑事犯罪案件状况呈现四大走势: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比例居高不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仍比较严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呈上升势头;未成年人犯罪仍较突出。 威慑机制制约“赖账者” “改革执行工作体制,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9日作工作报告时,提出人民法院2005年求解“执行难”顽症的新思路。“最终要解决这个问题确实需要通过建立一套完整的信用体系来实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主任俞灵雨说,“我们是从一个全新的思路考虑,想建立一套执行的威慑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 俞灵雨说,“我们这个系统首先将会和银行联合,还将跟出入境管理部门、跟房地产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工商注册登记部门充分联手,一旦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赖账者买房、买地、买车,就办理不了登记或者过户手续。 来源: 四川新闻网 责编:罗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