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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给商品房开发下指标 经济适用房要占10%以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6:02 新华网

  新华网南昌3月10日电(陈萌)今年,江西将继续加大投入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商品住宅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求各地的经济适用住房要占商品房开发量的10%以上,以此调整优化房地产市场结构,防止房价过快上扬,实现房地产业的稳步增长。这是江西省建设厅日前印发的《2005年江西省住宅与房地产工作要点》中确定的重点。

  据了解,江西今年控制房价在短期内过快增长,主要是通过对房屋建设结构调整,积极鼓励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增加市场上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限制非住宅和高档及大户型住房建设。

  据统计,2004年,江西省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42.84亿元,同比增长39.7%,增幅比上年回落42.5个百分点,商品房竣工面积1155.72万平方米,销售面积1020.74万平方米。与此同时,同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完成投资12.38亿元,同比增长3%,竣工面积85.28万平方米,销售面积64.29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设已成为江西省住房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成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重要渠道。

  根据江西省建设厅的要求,近期,江西各设区市都要对本地房地产业进行调查摸底,并在此基础上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保证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规模要占商品房开发量的10%以上。同时,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供应对象,完善配套政策,健全、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并适时召开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推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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