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花肥竟谎称发错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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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6:38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黄珊 李朝涛 通讯员邬耀广 杨晓梅 李中原)“这些货在台湾是免税的,没想到在大陆情况不同……怪我对大陆法律认知不多,我向审判长和审判员道歉!”昨天,从台湾进口种花原材料时低价报关并走私他物的台商陈某,被广州中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为降低成本报关做手脚 台湾人陈某今年44岁,4年前与妻子来到佛山顺德陈村镇的花卉世界经商,主营种植销售兰花,种花所用的原材料多从台湾进口。 去年2月至5月,陈某委托了一家报关行,从台湾购进保湿材料植金石、降酸性物质榕树枝等四种货物。公诉机关指控,陈某在明知植金石的价格明显高于浮石的情况下,仍在报关时将“植金石”申报为“浮石”,借机少交关税以降低生意成本。不仅如此,陈某还在进口货物中夹藏了花肥、洒水器等货物,而没向海关申报。去年3月,老港海关缉私分局发现了陈某的违法行为。 起初,陈某对海关谎称是供货商“发错了货”,并提交一份假合同企图蒙混过关。但待侦查人员拿出了陈某清楚记录进口货物清单的笔记本时,陈某才承认自己确实有夹藏和低价报关的行为。经计算,陈某该批货案值60万余元,从中偷逃应缴税款7.1万余元。 去年8月,陈某在被海关传唤后主动到案,后被刑事拘留;去年9月,陈某被逮捕;去年12月30日,广州市检察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认罪态度好台商获轻判 昨日在庭上,陈某诚恳认罪。他的律师辩护说,综观全案考查,陈某虽构成了走私犯罪,但犯罪数额较低,可见其犯罪的性质和手段并不恶劣;加上陈某低价报关进口的货物大多自用,对市场危害作用不大;而且,陈某曾多次托律师向法庭转达他将积极缴纳罚金的愿望。 庭审后,合议庭经过10分钟评议,再度开庭做出了判决。法院最终认定陈某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但他“自动到案并基本如实陈述”可视为自首,鉴于此法院对他作出了从轻处罚: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7.5万元。(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