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波委员强调应促进和巩固澳门社会和谐(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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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7:26 东方网 | ||
东方网3月10日消息:《澳门日报》常务副总编辑陆波委员10日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发言时说,促进和巩固澳门的社会和谐,是“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推进澳门“一国两制”事业的具体体现。 陆波说,促进和巩固澳门社会和谐,首先是要处理好“一国”与“两制”的关系。具体来说,就是必须把握和处理好中央政府与特区之间的隶属关系,内地的社会主义主体与特区的资本主义制度之间的共存关系,内地与特区之间的经济文化发展的互动关系。 他指出,澳门回归5年多来,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人心安定。这些成就的取得,既是特别行政区的领导和全体居民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中央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正确处理“一国”与“两制”关系的结果。这充分证明,只有坚定不移地坚持“一国两制”方针,处理好“一国”与“两制”之间的关系,保持澳门的长期繁荣稳定与发展才有保障,建设和谐优质的社会才有保障。 陆波说,协调好特区社会内部的各种关系,是促进和巩固澳门社会和谐的基础。顾全大局,团结互助,包容共济,一直是澳门优良的社会价值观,今后应进一步弘扬。这也是保证澳门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必须倍加珍惜。 国家主席胡锦涛去年在出席澳门回归祖国五周年庆典时,向澳门特区政府和各界人士提出了四点希望,其中一点是:维护安定,努力建设包容共济的和谐社会。陆波表示,在新的发展阶段,我们要落实胡锦涛主席所提出的要求,着力提高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妥善解决诸如公务员行政改革、人力资源、城市规划和集体运输系统、本地中小企业面对外资大举进入的生存环境,及提升自身竞争力、教育改革、更广泛地扶助弱势群体等问题。选稿:黄蒙磊作者:陈斌华东方网,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