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投副总受审只认受贿 对被控挪用公款3000万,钟强辩称是公司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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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10:22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刘佳 吴秀云 实习生李琼)去年7月,市纪委公布查处的大案要案中,有原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钟强涉嫌挪用公款3000万元人民币、受贿150万元港币一案。昨天,此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投资3000万元是公司行为还是个人行为成了本案的一大焦点。 今年58岁的钟强是顺德人,1993年起担任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下简称国投)副总经理,2003年12月被刑事拘留。期间,还曾兼任过该公司所属的广州国信经济咨询服务公司(下简称国信)和广州投资公司的经理。 市检察院指控,1995年3月,国信公司借款3000万元人民币给香港人阎某(女)经营的番禺某房地产公司,期限一年,阎以香港A公司为抵押。还款期到后,因无力偿还,A向广州国投建议将借款转为投资。国投同意,并决定由其所属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此事。 当时国投所属的香港越信隆地产有限公司的经理是卓刚,后来钟强没有执行国投的决定。而是与卓、阎商定,收购阎所有的B公司来控股A公司。 此外,检察机关还指控,钟于1996年和1997年,共受贿150万元,并利用这些赃款在香港元朗与人合伙购买商铺,从而谋取私利。 钟在庭上只承认曾受贿,拒绝承认挪用过公款。钟的辩护律师出示了一份当年国投资金流向统计表,上面记有3000万元资金的流向,且加了星号,标明此资金是以公司部门名义投资的。钟称,该报告在国投属机密文件,只有公司中层以上领导才可看到。以此,公司对钟的行为知情,投资3000万元是代表公司的职务行为,非个人行为。 新闻链接 国投系统近年落马者 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总经理黄炎田; 贵州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闫健宏及其继任者向明序; 湖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德元; 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黄伟如; 浙江国投董事长陈文宪; 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傅毅军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