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变脸”走私案再次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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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10:2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 (记者毕征)大玩“机器变脸”,以“洗单洗货”手法大肆走私,逃税3700万元的特大走私案(详见本报2月23日A28版《玩机器变脸“包税”专业户受审》)昨日在广州中院再次开庭。庭审中,第一被告李逸鹏的律师认为,该案应定性为单位犯罪而非个人犯罪。李逸鹏被控于2002年1月至2003年10月与张军等人合谋,先后以深圳市二十一冶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泰盛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名义实行价格瞒骗,伪造货物品名,以此低报货物价格,为他人包税进口机械设备,从中逃税。(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