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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处级以上官员上任离任须申报财产(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10:29 东方网
政协委员建议处级以上官员上任离任须申报财产(图)
  政协委员建议处级以上官员上任离任须申报财产 2005年3月11日 10:28

  东方网3月11日消息:鉴于大量腐败案由官商勾结产生,全国政协委员瞿世镜提交提案,建议全国人大立法,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并规定处级以及处级以上官员,上任与离任时须申报其本人及直系家属所有财产,隐瞒不报者依法严惩。

  瞿世镜认为,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官商勾结,结党营私。继去年提出“官员申报财产”得到答复“立法条件尚不成熟”后,瞿世镜再次提交提案,提请全国人大审议,拟订处级以上官员必须申报财产的法律。

  他建议,立法应规定,处级以及处级以上党、政部门公务员,在上任与离任时,须向有关部门申报其本人及直系家属所有动产、不动产;隐瞒不报者依法严惩;如果公务员具有大量不明来源财产,即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判刑;官员直系亲属出国留学、经商,也必须向有关方面申报,其财产向海外转移或向海外汇款,亦应申报。选稿:李宏洋来源:信息时报作者:魏黎明 何雪峰东方网,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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