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8湖将受到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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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10:34 南京报业网 |
【金陵晚报报道】荡舟、垂钓、游泳……城市湖泊往往是市民休闲游玩的首选地。但过度的开发直接导致我们身边的湖泊污染严重,水质堪忧。为了配合已于本月开始执行的《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下发通知,宣布洪泽湖等137个湖泊,已被列入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记者了解到,这137个湖泊中的重点保护对象面积均在0.5平方公里以上,且是城市市区内湖泊、城市饮用水源。其中南京境内被列入保护名录的有8个,分别是石臼湖、固城湖、玄武湖、百家湖、莫愁湖、紫霞湖、前湖和月牙湖。 省政府要求,各地对列入保护名录的湖泊必须抓紧编制保护规划,统筹安排防洪、水资源配置和开发利用等事项。湖泊保护规划将作为湖泊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湖泊保护规划从事水产养殖、城镇建设、房地产开发、旅游资源开发等活动。 除此之外,在湖泊保护范围内开发旅游资源,设置各类旅游景观、水上运动、餐饮娱乐、度假休闲等设施,应当遵守防洪和水环境保护的规定。在湖泊的工程区内不得从事水上运动,设置餐饮娱乐、度假休闲设施;在湖泊的行洪区内不得建设影响防洪的旅游景观,行洪时不得进行水上运动。 金陵晚报记者 刘泱 (编辑 五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