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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投诉一年增六成,质量、定金等问题成热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10:35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房产投诉一年增六成

  购房、装修是百姓生活中的一件大事,2004年,随着南京房地产市场的火爆,房地产方面的消费投诉也大量上升。近日记者从南京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去年市消协共接待处理房屋及装修建材类投诉案件923起,投诉总量比2003年上升了六成。其中,装饰材料类投诉381起,家具类投诉287起,房地产类投诉82起,家装投诉91起,物业类投诉59起,房屋中介服务类23起。装修、建材、物管、中介等相关行业的消费投诉,占了地产投诉中的大头。

  房产投诉中的四大热点

  据了解,2004年房地产类投诉中,购房者意见最大的是房屋质量问题、认购定金难退还、开发商售房承诺不兑现、延期交房不承担责任等问题。开发商不守承诺,成了购房者最头疼的问题。市民陈先生就有一次这样的经历,2003年7月,他在下关某新开发楼盘看中了一套两室朝南的商品房,由于户型和区位都比较满意,陈先生就交了5000元预定金,并签了《商品房预定协议》。然而,2004年5月份,当陈先生按照约定的时间去签正式购房合同的时候,售楼小姐却告知,他原定的那套房已经被别人买走了,陈先生只能买朝北的房子。原来,2004年该地段商品房单价上涨了1000多元/平方米,开发商为赚取更多的利润,便撇开预定者,抬高价格卖给了其他购房者。但陈先生还是想不通,签了协议交了定金的房子也会“飞”。于是拿着协议找开发商理论,没想到开发商竟指出,协议中仅注明预定95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并没有注明具体的楼层和房号,所以开发商认为他们并没有违约。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预定商品房时,一定要仔细看清楚预定协议中的每一项条款,以防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地产相关行业投诉上升

  南京地产市场的火热,促进了与之相关行业的发展,如物业及房屋中介行业。根据市消协的数据显示,2004年全市物业类投诉59起,房屋中介服务类投诉21起,均比2003年增加二成。投诉焦点集中在物业公司的收费与服务不对称、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维修扯皮;房屋中介的“霸王条约行为”、“一房多卖”等方面。市消协的有关人士认为,这表明这些地产相关行业的发展不够成熟,行业规范还有待于加强。

  开发商在争议中仍处强势

  市消协负责房地产和家装投诉的徐进表示,在消费地产类投诉中,争议发生时若开发商手中还有楼盘销售,在消协的协调下可能会做一些让步,但如果楼盘全部售完,其态度可能会比较强硬。消协有关人士指出,面对房地产开发商这样的强势企业,目前《消法》和相关消费维权法律法规中的惩罚性条款少,对他们起不到惩罚作用,反而给其亮出了最低“筹码”。因此,希望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部门增加《消法》和相关法规中的惩罚性条款,提高惩罚程度,规范市场,营造一个诚信的消费环境。 南京日报记者邓珍芝(编辑 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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