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生园案”一波三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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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13:47 新闻晚报 |
先后两次对同一个股权的评估报告,却相差1000多万元。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的法官们,经过一年半的努力,最终让这起两次缓拍、三次异议的案件顺利以5425万元的拍卖价格成交。 2001年下半年,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因上海丰华圆珠笔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事宜,将所持丰华公司的股份转让给汉骐集团有限公司,并为丰华公司向银行借款合同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之后,汉骐公司与冠生园签定了《反担保(保证)合同》,承诺当丰华公司到期不能清偿贷款时,汉骐公司承担冠生园为丰华公司承担保证责任遭受的损失。 一年后,丰华公司未按约清偿银行贷款,冠生园将汉骐公司告上法庭。 经二中院调解,确定汉骐公司应偿付冠生园1.1亿余元。但汉骐公司没有自动履行义务,冠生园遂要求拍卖汉骐公司持有的丰华公司3100万股国有法人股。 经资产评估,3100万股法人股仅被估价为4247万元。其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法院为了双方的利益,先后两次缓拍丰华公司股权,三次为丰华公司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并与资产评估公司协商,改用市场比较法,重新评估丰华公司3100万股权价值5425万元。日前,3100万股丰华股份被顺利拍卖成交,5425万元全部发还冠生园。 点评:股权价值如何界定资产评估方法很多,本案先后两次“股权价值”的评估,相差1000多万元。前次采用了净资产调整法;在法官们多方调查和协调下,第二次用了市场比较法,根据房屋、土地市场增值予以计算,准确反映了国有法人股的真实市场价值。不仅保证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同时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