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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自制化妆品难“取缔” 如何鉴别自制药真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20:10 新华网

  读者王小姐向本报反映,她在一家医院治疗青春痘时,医生给开了瓶该医院自制的专门去痘的“化妆品”。用了之后病情不见好转,反而产生了过敏、溃烂等现象。

  针对医院自制化妆品或药品目前存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市药监局及资深检察官,发现了两大陷阱、三大难题。

  陷阱一:医院窗口出售“化妆品”是骗局

  “化妆品是不可以在医院出售的。”北京市药监局保化处的工作人员说,“医院窗口只可出售有药字批号的药品,若说出售自制化妆品则肯定是骗局。”

  据介绍,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对化妆品和药品、日用品进行了严格的区分,化妆品必须由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

  陷阱二:邮购的“医院制剂”可断定为虚假药品

  北京市药监局工作人员说,我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4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者变相销售,不得发布医疗制剂广告。医院制剂由于仅在本院做过临床实验,因此只允许在本院使用,不得跨医院、跨地区使用。若是跨省“邮购”药品更可断定其为虚假药品。

  难题一:无标准价格没谱

  医院自制药剂价格原由市物价局管理,但在新规定出台前,现由生产药品的医院或厂家自主。本来自制药的价格就无从比对,而目前的这种药价“自主权”就使得许多消费者觉得不放心———药是医院医生开的,价格是医院自己定的,若不满意价格只能认了。

  难题二:流通普遍管理难

  北京的三甲医院及多家二级医院都有北京市药监局颁发的《制剂许可证》(2001年时是91家),有生产条件的医院经批准皆可自制药品。

  其中,有些医院有自己专门的制剂室生产药品,另一些医院则通过委托有《制剂许可证》的进行生产,质量由医院自行把关。另外,一些没有制剂许可的医院可以通过请药监局发调拨单方引进。

  自制、委托制、调拨———这些渠道就使得目前自制药在各医院普遍流通,给管理带来难题。

  难题三:打假容易打劣难

  东城检察院一名办理了“自制牛皮癣特效药”等多起医疗方面诈骗案的检察官,对目前自制药市场分析后指出,目前自制药打假容易———因为有相关的《制药许可证》、批号查询等,但难在“打劣”———因为自制药的质量标准很难衡量。

  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说,由于医院的自制药仅在本院做过临床实验,其效果审核也很难把握,若消费者使用后出现问题,解决的途径只有举报、索赔,但“取缔”很难。“如发生严重问题,则吊销其制剂许可证”,但“严重问题”的定性模糊,如何执行更是问题。

  新闻链接

  广东药监局将修订自产制剂质量标准

  2004年12月20日,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管理工作会议透露,该省目前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共有322家,比原来的525家减少了203家,配制大容量注射剂的医疗机构由原来的321家减至86家。

  在未来3年内,广东省药监局将对全省医院制剂的质量标准进行整理和提高,淘汰那些不合格制剂。

  针对目前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早已严重滞后、命名不规范等问题,广东成立了专项小组,修订20年来未提高的《广东省医院制剂规范》。(张丽锦陈小康范斌彬)(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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