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管理办法》开始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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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11:07 河北日报 |
本报讯(记者赵红梅)记者从3月9日召开的河北省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国第一部规范沿海和内河水域防治船舶污染的省政府规章———《河北省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2005年1号令正式发布,并于今年3月开始实施。 我省海域处于渤海湾的底部,海岸线长达487公里,沿海旅游、水产业发达。近年来,秦皇岛港、唐山港和黄骅港以及内河港口的货物吞吐量大幅提升,去年已超过22亿吨。每年进出全省海域的大型船舶近4万艘次,其中包括大量运输油类货物和散装危险化学品的大型船舶。此外,曹妃甸港将建设30万吨油轮码头,大量运输船舶及与船舶有关的作业活动在促进我省经济发展的同时,对我省水域环境带来的污染损害风险不容忽视。 为依法切实保护河北水域环境,经两年多的调研论证,我省出台了《河北省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管理办法》。该办法从执法主体及职能权限、船舶及相关作业、船舶污染物的排放与接收、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船舶污染的防治作了系统规定,建立了包括船舶污染防范、污染物处置和溢油事故应急反应的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船舶污染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