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录取降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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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11:59 金羊网-新快报 |
少数民族地区汉族考生也可降分录取 新快报讯(记者 宋荻 实习生 钟秀丽 通讯员 廖翊华)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及汉族考生报考部(省)、市属大专院校的,可在省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降低30分照顾录取。民族班录取分数线(本科)不得低于有关高等学校在省本科录取分数线下40分。日前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和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发《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对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作出规定。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省外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在高中阶段户口迁入广东省的少数民族考生,凡报考民族学院、民族班以及技术师范学院的,单独划线录取。上述考生报考部(省)、市属大专院校的,可在省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降低30分照顾录取。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各有关高等学校在我省本、专科录取分数线下80分、60分。民族班录取分数线(本科)不得低于有关高等学校在我省本科录取分数线下40分。少数民族地区汉族考生在高等院校招生录取中,可给予适当降分照顾录取。省招生办于5月15日前将符合照顾的少数民族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各地汇总报省民族宗教委的截止日期是4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清远市连州瑶安瑶族乡和三水瑶族乡、阳山县秤架瑶族乡、韶关市始兴县深渡水瑶族乡、肇庆市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乡、惠州市龙门县蓝田瑶族乡、河源市东源县漳溪畲族乡以及380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委会。(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