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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渔船南澎海域被撞沉 汕头海事局组织营救船员脱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13:15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苏硕元、通讯员陈宇翔报道:昨晚8时多,“粤汕尾30044”渔船在南澎附近海域(概位22°58′N117°03′E)与一不明船舶发生碰撞后破损沉没,汕头海事局、汕头市海上搜救分中心获悉后全力组织营救,一个多小时后,沉船上21名船员全部获救。目前,汕头海事局正在追踪肇事逃逸船舶。

  昨晚9时,汕头海事局、汕头市海上搜救分中心接报后马上启动应急反应预案。汕头海事局领导赶到值班室指挥,迅速将险情上报广东海事局、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汕头市委、市政府,同时派出“海巡1203”、“海巡1205”等巡逻艇,协调“南海救159”专业救助船等船舶前往救助,并通过汕头海岸电台呼叫事故附近海域船舶实施救助。南澳海事处及时将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并联系当地渔政部门组织作业渔船前往救助。汕头市市长黄志光、广东海事局副局长谭永烈以及出差在外的汕头海事局局长陈新流接报后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搜救。至昨晚11时,确认21名船员已安全转移到“粤汕尾30517”渔船上,“粤汕尾30044”渔船沉没。

  今天上午,记者致电出事船只的姚船长,据其介绍,事发时海面上正起着浓雾,能见度极低而且风浪很大,在无法看清肇事船只的情况下就被撞到。当时船只一阵激烈震荡后就开始缓缓进水,船上21名船员一面发出求救信号一面放下舢板逃生。大约一个多小时后,同乡一艘渔船前往救助,目前所有船员都已安全回家。

  另据了解,仅昨天一天内,广东海事局辖区就发生了9起船舶雾中航行碰撞事故,汕头海事局提醒海上航行、作业船舶,务必遵守雾航规定,以策安全。(来源:《特区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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