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中考用取代分数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13:21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汤南通讯员何宇鸿)作为省级课程改革实验区,今年东山区初三应届毕业生将在全市率先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广州市教育局昨日发布消息,《广州市东山区200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意见》已出台,东山区初三应届毕业生的学业考试将分考试和考查两部分,所有科目的成绩,将不出现具体分数,而用“A、B、C”等等级来呈现。具体细则将由东山区制定,随后将向社会公布。 各科目学业考试单独命题 据了解,今年,东山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将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力求在初中毕业考试、综合表现评价、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予以突破,实现高中与初中教学的有效衔接。 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业水平和毕业的标准,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东山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分考试、考查两部分。考试科目的试题由广州市教育局为实验区单独命制,考查科目的考查题由实验区各学校组织命制。 市教育局要求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各学科的特点,适当加强试题的开放性、探究性和考试形式的多样性,不设置偏题、怪题。 考试考查均用五个等级表示 东山全区毕业生统一考试的科目为六科: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口试)、政治、物理、化学,这六个考试科目的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为A、B、C、D、E五个等级。各学科学业考试等级的比例分别为:A(20%)、B(25%)、C(30%)、D(20%)、E(5%)。 由各学校负责组织的考查科目为七科: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这七科的考查结果也以A、B、C、D、E五个等级来呈现。此外,市教育局要求,不得自设其它考查科目。部分在七年级、八年级(即初一、初二)已经考查过的科目,也要以等级形式呈现在毕业生学业成绩的栏目上。 综合表现达B级可获推荐 具有东山区中学的正式学籍,并具有广州市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经区教育局审核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具有推荐生资格。推荐条件为:(1)全面发展、品学兼优,且综合表现评价等级达到B级以上(含B级)优秀学生。(2)以初三学年学业水平作为推荐入围的依据。 东山区教育局将根据高中学校的办学等级、办学规模、办学质量等因素,来确定招收推荐生人数,然后再根据初中学校的办学等级、办学规模、办学质量等因素,来分配推荐生指标。 课改实验区高中阶段体育特长生、择校生的具体招生条件、招生办法等,按广州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和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办法执行。而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则依照《广州市东山区2005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执行(由东山区教育局另行发文)。 作假推荐生将被取消资格 据了解,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的内容、方法及程序、高中招生录取标准、推荐生、特长生录取办法及结果等,这些内容将提前向社会公示,听取各方面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市教育局要求,逐步建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 纪检监察、教育督导、教育行政等部门将对学业考试、综合表现评定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对于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综合表现评价和高中招生工作中违反诚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给予严肃查处;对于在推荐生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校及学生取消参与资格。 市教育局表示,学生、家长、教师和广大社会人士,对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考试、招生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市、区两级招考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有关部门应及时受理和反馈。(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