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14:26 信息时报 |
34323197 开通时间:15:00~17:00 各位读者请注意,本周六法律热线由本报和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联合推出,届时,该所律师高均科(电话:13711756461)将前来本报,接听电话,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本周日法律热线由本报和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联合推出,届时,该所律师胡周雄(电话:020—33550752)将前来本报,接听电话,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哥哥年老无人养 弟、妹有抚养义务吗? 白云区招先生:我今年73岁,因为无儿无女,多年来独自生活。现在我的身体越来越差,已无法照顾自己的生活。由于没有赡养人,我向我尚在壮年的弟弟妹妹提出请求他们来扶养我,但他们以家庭负担重、没有余力为由拒绝。请问:弟弟妹妹对年老的哥哥姐姐有抚养义务吗? 答:通常情况下,弟、妹对年老的兄、姊是没有抚养义务,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例外。《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6条规定,由兄、姊抚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姊有扶助义务。《婚姻法》第29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姊,对于父母已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由兄、姊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姊,有抚养义务。 由此可见,只有在符合以下条件时,弟、妹对兄、姊有抚养的义务:(一)弟、妹是由兄、姊抚养长大的;(二)弟、妹有负担能力;(三)兄、姊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并没有赡养人。如果符合这些条件,那么你可以要求你弟弟妹妹来抚养你,要是他仍拒绝抚养,你可用法律途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信息时报法律工作室(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