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两岸:期待赏心悦目的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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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15:18 信息时报 |
据《信息时报》3月10日报道,直至去年底,广州市、区两级相关执法部门共拆除了近700多块违法广告牌,很好地改观了市容市貌。而按照先整治后拍卖的原则,整治得力的珠江两岸今年将成广告牌拍卖的重点。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是又喜又忧:喜的是,经过有关部门的整治,广州的户外广告牌确实干净了,至少是刺激人们神经、影响人们情绪的广告牌少了。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对户外广告牌的管理已出台,并将通过相关管理办法,足见对此的重视程度。忧的是,好不容易经过整治而“光亮”起来的珠江两岸,在拍卖广告牌之后会不会出现新的“惨像”而无法继续光亮下去呢? 今年将铁定出台的《广州市户外商业广告位置使用权拍卖管理办法》将全面规范市内户外广告的拍卖,尽管目前我们还无法了解该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但对此笔者还是颇受鼓舞并热切期待着的。和有关执法部门的拆除行为相比,这一举措无疑更能有效地杜绝“伤眼”、“烦心”的垃圾广告污染市容市貌。 然而,随着广州旅游业的发展,珠江两岸作为展示广州的一张重要“名片”的作用日益凸现出来。如此,对于商业广告牌的质量(包括内容和形式),在有了拍卖管理办法的严格把关之后,仍然不容忽视,并且应该将其提高到城市文化建设的高度。首先,一定要保证或者优先照顾那些最能反映广州特色和岭南文化的企业或商家;其次,在广告内容上,一定要细化相关规定,让广告牌使用者有章可循:就算没有让人惊叹的好创意,也一定要切实防止广告低俗化、色情化和暴力化。 笔者的意见是,有关部门可以尽量彰显广告牌的广州和岭南文化特色,引导并要求珠江两岸广告牌使用者在设计广告时,重点结合珠江两岸的观光休闲功能,注重发挥广告的社会教育功能,如此才能确保在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而底线当然是,广告至少赏心悦目,不至于败坏市民和外地旅客休闲游玩的雅兴。(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