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与交通实现“客流互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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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17:39 新民晚报 |
本市将研究制定轨道交通商业业态规范 本报讯(记者王欣)围绕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本市今年将抓住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的契机,大力推进轨道交通商业的发展,提升上海商业能级,方便市民生活。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上海轨道交通商业发展国际研讨会”上获得的信息。 根据轨道交通站点的不同功能,本市将研究制定轨道交通商业的业态规范。 交通枢纽站点、中央商务区站点、商业中心站点:设置快速型的商业服务业为主,体现专营专卖特色,地面商圈按照建设商业集聚区的要求,以购物中心、大型百货店为核心,形成商业商务、购物、休闲娱乐、餐饮服务的综合功能和集聚; 大型居民区站点、新城中心站点:设置快速消费及便民利民服务项目,地面商圈以商业街区为主体,设置大卖场、超市、便利店、各类专业及生活服务业; 重要旅游区站点:设置旅游纪念品为主,地面商圈发展宾馆、假日旅馆、地方特色产品、餐饮、休闲、娱乐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