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人民时评:不能让法官与律师再“亲密接触”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21:49 人民网

  廖建江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许国慧、李国光等人大代表呼吁:法官与律师不要再“亲密接触”。近年来,法官和律师之间的接触越来越“亲密”。比如媒体曾报道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腐败案件,案件的所有行贿者都是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包括该院的两名副院长、数名副庭长等在内的13名法官,共受贿400余万元;不久前,媒体又披露了北京律师翟雪俊因给法官写信以提成为好处请求介绍案源,被北京市司法局取消了律师资格,成为北京市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后对律师进行行政处罚的第一人。

  全国人大代表在发言中指出,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底线,律师与法官间相互勾结、行贿受贿,是对法律尊严、司法权威的破坏。众所周知,法官与律师同是司法工作者,尽管两者分工不同,但严格依法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则是他们共同的职责,法官与律师的相互关系对司法公正影响重大。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律师打着“与法官沟通、增进感情”的幌子,或直接行贿法官,“左右”法官的执法活动,或通过给予高额回扣的方式寻找案源,或诱导当事人向法官行贿,为法官受贿和当事人行贿牵线搭桥……行贿受贿是一种犯罪,作为长期与法律打交道的律师和法官不会不明白。既然熟知法律,也知其危害,可为什么还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如此作为呢?说开了,律师行贿一是为了自己的业务;二是为了当事人的官司能“赢”。而作为法官,收受贿赂无疑是把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当成自己生财有道的捷径。

  律师行贿,法官受贿,已成为一些地方司法腐败的“公开秘密”。这不仅是对法律的亵渎,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侵害,也将律师与法官的关系推到了一个极为尴尬的境地,使二者的社会公信力受到了严峻挑战。去年,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全文一共用了25个“不得”、13个“应当”来详细规定律师和法官的行为。比如,“律师不得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当事人委托的律师不得借法官或者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以赠礼品、金钱、有价证券等,不得向法官请客送礼、行贿或者指示诱导当事人送礼、行贿”等等。但《规定》实施一年来成效甚微,以至这次人大代表再次呼吁法官与律师之间不要再“亲密接触”。

  笔者认为,要落实好代表们的建议,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在法官与律师之间设立“隔离带”,建立良性规范、堂堂正正的关系,为维护司法公正而努力。而这种“隔离带”的建立,仅靠一纸《规定》是远远不够的。从现实来看,就是要做到自律与他律并重,监督与惩罚并举。建立起严密的举报制度和严厉的惩处机制,让他们不敢贪、不能贪。从长远来看,就是要加快依法治国的进程,健全依法独立公正审判的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切断法官与律师之间一切可能导致司法不公的联系途径,让社会各界来监督司法人员的司法行为,使法官与律师都真正在阳光下审判、辩护。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第77届奥斯卡盛典
苏丹红一号食品风波
3.15 消费者权益日
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CBA全明星赛阵容公布
购房还贷计算器汇总
解读商品房销售合同
林白:妇女闲聊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