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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打假人的命运沉浮(8)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00:0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王海的十年进化

  3月8日晚八点,北京万寿路。

  没有墨镜,也没有张扬,王海的出现如此平静。

  这是一次让人意想不到的对话,至少当时的语境给予我们足够的想像空间。在“3·15消费维权”这个宏大的背景下,我们并没有感到丝毫的拘谨,反而在与主题若即若离的神侃中,收获了比想像中还要理想的效果。

  这一切,似乎与王海的淡定、从容有关,而这是我们事先所没有想到的。

  “再过两周,正好十年。”恍若隔世般,当年22岁的年轻小伙子,已然步入而立之年。十年后,王海再次忆起曾经的打假岁月,没有刀光剑影,只有清茶茗香。两条主线的尝试

  王海目前的生活与他的思路一样清晰。

  “目前的工作分为两部分:盈利与非盈利。”王海说。他旗下的“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属于商业化运作,遵循市场规律。而“北京王海热线咨询有限公司”则属于非盈利项目,依赖个人爱好,追求个人价值观的体现。

  在王海的规划中,盈利性质的商务顾问公司,主要项目有:知识产权保护、企业打假、打击不正当竞争、商务调查、诉讼业务、消费者维权等。“我们主要是帮助企业打击侵犯其专利、产品的行为,协助执法部门去取缔,每年我们至少端掉百儿八十个窝点。”王海说。

  而在实际运营中,王海多选择诸如APP集团等跨国公司合作。这些公司更看重知识产权,当然,费用也更高一些。

  王海甚至让记者看了他手机中存储的短信息——“山东某药厂生产的某药,经调查核实,系假药,敬请注意。”——“这是我们向全国各大药店提供的防假信息,每家药店一年的服务费是1000元左右。”

  而非盈利项目则以提供义务咨询为主,自1997年开始,他们每年都向消费者发表警示信息式的“王海忠告”。有时,王海仍然会做一些诸如针对电信等垄断行业的公益诉讼。“这完全是我个人爱好,我是O型血,是一个好事者。”王海说。

  王海坦言,这是他们一直都在努力做的一种尝试:一方面,从非盈利的角度研究如何促进立法,如何做一些无偿的、非盈利的尝试,维护公共利益;一方面从盈利的角度,通过经济的手段解决社会的问题。

  在王海出具的名片上,显示有“人民大学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社区自主治理项目研究员”的字样。该课题组由著名学者毛寿龙领衔,经费来源于国家哲学基金。对仍在研修本科专业的王海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境界的提升。偶像的回归

  10年后的今天,王海并不否认成为职业名人给他本人带来的影响。

  那是1995年3月25日,时年22岁的王海在北京隆福大厦购买了一副索尼耳机,然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商家索赔。拥有第一次并不顺利的经历后,王海进行了反复的思考,然后便开始在北京各商场的购假索赔,50天左右的时间,获赔偿金将近8000元。

  1995年11月2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消费者报》联合主办了一个有关“加倍赔偿”的座谈会,王海由此初露庐山真面目,一种叫做“王海现象”的话题由此传播开来,王海本人也一夜成名。

  个体成功的示范性力量直接推动了群体的诞生。职业打假者不断涌现:臧家平、葛锐、李玉清、程百家、喻辉、刘殿林、叶光、童宗安、刘政军、吴盛……他们都开始向假冒伪劣产品发起猛烈的冲击。

  当然,他们怀揣的理想形态各异,也因此引来了理论界与法学界长久的争论。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当一切都归于平静后,人们不得不承认,正是这场表面热闹的舞台剧,让“消法”零距离地走近既而走进了平民百姓的生活。

  这一切似乎都与年轻的王海有关,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总是勇敢的。在媒体力量的支配下,王海几乎成为一个时代的标志性、符号性人物,所到之处均受到明星甚至偶像般的礼遇与追捧。

  借助名人效应,王海成功地创建了自己的公司。“个人打假的道路是不可行的。”王海说。

  有人就有江湖,有江湖就有博弈。然而,在王海看来,打假面对的是企业,是一种组织化的力量,而个人打假者则是一种个体力量。个体力量与组织力量博弈,显然是失衡的,几乎是完全处于劣势。

  另一方面,这些个人打假者也不可能凝聚成一种集体力量。“这些人有的是为了索赔赚钱,有的则完全是为了个人兴趣。既不存在必然的利益纽带,也不存在相同的价值观纽带。”由此,王海认为,已然出名的这些个人打假者是不可能组织化的。

  而眼前的事实是,个体力量根本不是组织力量的对手,且个体买假打假的风险成本也逐渐增高。“综合分析后,我就想到要成立公司。”让打假行为公司企业化,成为王海提升博弈力量并寻求最终突围的一种最佳途径。

  好事者——买假索赔——知假买假——公司化打假、维权——义务咨询、公益诉讼。十年来,王海经历了这样一个轮回。

  对王海来说,重提好事者身份,正是一种回归,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立法梦与《金刚经》

  “我有自己的底线。”王海说。在打假这个游戏上,王海的底线是公共利益,还有法律。“我的基准价值观就是首先不妨害公众利益,其次不要违背法律。”

  其实,设定底线也是设定规则。“做什么事都要有规则。”王海说。无论是他原来买假索赔还是如今的公司化运作,他都是先划好规则,然后在规则内自由发挥。

  不仅要在自己公司内部设定规则,王海甚至梦想成为社会规则的制定者。2004年两会期间,王海提交的《关于物业管理的立法议案》,经31位全国人大代表签名递交并通过审查,使物业管理立法成为本届人大的议程之一。

  这一度成为王海的骄傲,但他并没有就此罢休。接下来他又要竞选北京市朝阳区人大代表。“当人大代表是我多年的愿望。”王海语出惊人。“早在9年前第一次买假索赔,我就意识到当时的法律操作性不强,需要修改和完善。这么多年打假,看到一些商家钻法律空子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发现法律这个公共产品的质量缺陷所在。”

  王海认为,打假和做人大代表是殊途同归的,打假是用经济手段解决社会问题,用赔偿来制约假冒伪劣。做人大代表则能够靠法律手段从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健全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规,而参与立法的途径就是去当人大代表。

  王海说,他最近正在读《金刚经》,他非常欣赏书中的六层境界:布施、持戒、忍辱、禅定、精进、般若。

  “这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对我来说,它像一本精神境界方面的《进化论》。”王海说。臧家平的罪与罚

  3月8日上午10时,臧家平通过电话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一个多月前他刚刚走出看守所。

  他说:“你们是我出来后,第一家采访我的媒体,希望你们能帮我伸冤。”

  将近三年的监狱生活并没有让他“认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依旧坚持认为自己是无罪的,是被冤枉的。三个打假人的命运沉浮他说:“自始至终,我打假的目的就是为了消灭假药,并不是敲诈勒索。我从来没有主动找过对方,因为这不是臧家平的风格。至于所有给我的钱是对方害怕曝光给我的赔偿金。”

  臧家平,今年46岁,山东青岛人,原是青岛市公安局治安队检测中心职工,病休在家,后进行买假索赔,一度成为与王海齐名的职业打假人,被称作“山东王海”、“打假英雄”、“假药克星”。

  但是,真正让他进入我们视野的原因并不是这些原因,而是因为,他是目前中国职业打假人中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入狱者。案件回放

  2002年,一种名为“藏汴宝”的药进入臧家平视野。臧称,这一年初,他购买了青海省海南藏药厂2001年12月生产的“藏汴宝”补肾丸,服用后出现头晕、眼睛充血等不良反应。

  随后,他看到《青海日报》一篇报道,称青海省海南藏药厂在2001年5月29日已被吉林通化恒生制药有限公司整体收购,当年6月20日就办理了注销手续。

  而臧家平发现,青岛的很多药房卖的“藏汴宝”,生产厂家都是青海省海南藏药厂,生产日期都在2001年12月至2002年1月。臧家平认为该产品可能是假药,便在2002年“3·15”前夕向青岛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

  其后,臧家平又在北京一些药店花上万元购买了“藏汴宝”,并向北京及国家药监部门举报。

  但是,北京市海淀检察院指控,2002年3月至4月,臧家平以陕西医药养生保健品厂在媒体上宣传的“臧汴宝”是假药相要挟,先后在青岛和北京迫使该厂青岛市场负责人崔某、该厂副厂长宁某给其人民币13万元。同时,他还让宁某花3.5万元买他存有大量调查文章的笔记本电脑,而该电脑实际价值为7500元。2002年4月29日,宁某在海淀友谊宾馆内将双方最终商定的7.5万元交给臧家平。臧离开宾馆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公诉机关认为,臧家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手段,以打假为名敲诈他人钱财,已不是正常消费者行为。其目的和手段超出了正常打假维权范围,无论其购买的药品真假,这种行为已构成犯罪。

  臧家平则认为其购买的“藏汴宝”补肾丸确为假药,公民打假、买假索赔,法律未作禁止性规定。他没有使用任何威胁恐吓手段进行敲诈,向媒体反映情况是公民应有的监督之权,不存在要挟之说,而他也为打假在各地进行调查,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财力,向造假者索赔是行使民事法律权利。两次庭审中,臧家平都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整个庭审过程中,臧家平与公诉人展开激烈辩论,坚持认为自己的行为就是为了打假,并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大部分证据予以否认。

  他说:“是造假分子害怕被曝光,主动找我谈赔偿价,我没有敲诈行为。个人打假行为是否支持、索赔数额是否合理,属于道德层面及民事法律调整范畴,而不应被认定为刑事犯罪。”

  在法庭最后陈述时,他当时哽咽着说:“希望法庭给我自由,让我能更自由地打假。”但是,臧家平并没有获得自由,海淀法院审理认为:“臧家平索赔不能视为敲诈勒索,但是,臧家平要求厂家购买其存有调查文章的笔记本电脑的行为,则属于敲诈。”

  2003年9月29日,海淀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偶像的黄昏

  从最初的“假药克星”到后来的“阶下囚”,臧家平没有丝毫预料。

  但是,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我们早就预感,中国的职业打假人肯定要出事情,因为这个领域鱼龙混杂,但没有想到出事的会是臧家平。”

  这起令人始料未及的案件引起法律界人士的极大关注——个人职业打假的法律界线在哪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俊海博士认为,“疑假买假”或“知假买假”的消费者,向商家、厂家行使惩罚性赔偿请求权,原则上应受到尊重。但要慎重区别罪与非罪的界限。如果消费者滥用权利,构成敲诈勒索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刘俊海还说,区别罪与非罪的界线,关键看消费者是否按法律规定正当行使权利。“消费者知假买假行使索赔权,可先与商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去法院起诉。不能说向法院告状也是敲诈勒索吧?”

  更有专家指出,在当前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应抛弃“企业和消费者无权打假”的观念。应调动广大消费者和企业打假的积极性,利用民事手段达到惩治造假的目的,轻易地判定类似行为是否有罪应该慎重,如果不慎,将会伤害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

  虽然时至今日,政府部门和法律界人士对此事件仍争议不断,但臧家平的入狱,给当时如日中天的个人职业打假泼了一盆冷水,再后来,个人职业打假愈加困难。

  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告诉记者:“随着时间的推移,打假个人在与一些利益集团博弈时越来越弱势,因为这些利益集团所能操纵的各种资源都是单个人无法能及的。”

  对于王海的观点,臧家平深有体会:“我当年发现有一个地方的很多大药房出售有假冒的藏汴宝补肾丸,就向当地的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希望执法部门打假。但是,当地的药监局不但没有给予查处,反而登报说‘藏汴宝’没有问题。”

  “有些部门太黑暗了,造假者的能量也太打了。”臧家平说,“很多官司在这个城市可能会赢,而到另外一个地方就会输,你说这是为什么?”

  “现在,还在这个圈子里真正坚持个人打假的已经不多了。”一位业内人士说。

  在接受采访时,臧家平承认自己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他对个人职业打假的前途也表示悲观。

  但当记者问他:“你以后还会坚持个人打假吗?”

  他回答:“会。”

  “那你还会为自己的案子讨说法吗?”记者问。

  “会。”他回答。

  “那你认为你的路会平坦吗?会不会越走越窄?”记者追问。

  “肯定不会平坦,路再窄我也得走。”臧家平说。

  记者最后一个问题是:“那你什么时间行动,最近吗?”

  而臧的回答是:“得过一段,刚从里面出来,头发还没长长呢。”葛锐:从“三毛钱官司”到“五千元月薪梦”七年之痒

  3月7日上午9点30分,在郑州市大学路上一栋陈旧的写字楼的五楼,记者见到了葛锐,沉寂多时的“郑州打假第一人”。

  在一间房门上贴有法律事务所字样的房间里,葛锐一边擦桌子,一边和记者交谈。桌子上的玻璃下,压着数十张不同媒体记者的名片,这似乎证明着他昔日的“荣耀”。

  “职业打假人的生存大环境越来越差,商家也越来越狡猾。”葛锐说,“更重要的是,一些政府部门对我们仿佛很反感,这使我们的工作很难进行。”

  葛锐目前没有正式的工作,也没有像王海等人一样“开公司”,他几年来一直是“单干”。

  他说他目前的收入不太稳定,一边在打假,一边在一家公司兼职。葛锐说:“我主要帮他们做一些法律上的事情,打假时间长了,法律也就懂得比一般人多了些。”

  “我现在主要是打假药,别的行业我已经很少做了。”葛锐告诉记者:“假药现在太多了,我们打都打不完。”

  “你对现状满意吗?感觉如何?”记者问。

  “感觉很累,真的很累。”葛锐说。

  “我会渐渐淡出这个行业,我正在考律师资格证。”他描述着他的转型设想,语气有一种淡淡的疲倦和无奈。

  “如果,有人一个月给我开五千块钱,我就为他卖命。”葛锐不在意地冒出了一句。

  “葛锐不像原来那么‘锐’了?这种说法我也承认,生活嘛,没办法。”面对记者的问题,葛锐直截了当地承认。

  而7年前,他却锐气十足,他的“锐”引起了一场风暴,他也因此一度成为了郑州乃至全国的“名人”。而7年后,他却无奈地承认自己的锐气正在渐渐散去。锐气初现

  这是一个倒叙的故事,我们先点出了葛锐的“五千元月薪梦”,然后再回忆他引发的“三毛钱官司”。

  葛锐,河南省淮阳县鲁台镇的一个农民,一个爱钻牛角尖的人。

  这是一个因“厕所”而闻名的年轻人。

  1998年10月6日的一件小事,让他决定开始了一场“一个人和一个行业的战争”。这场“战争”在中国消费者运动史上写下了重重的一笔。

  那一天,他在郑州火车站等车,去厕所“方便”时却遭遇了“为难”。

  守厕人当时手一伸:“拿三毛钱来。”

  “这简直就是抢劫。”当时葛锐一腔怒火。他有他的理儿:“国家有关部门早已明令禁止火车站内厕所收费,郑州火车站为什么照收不误?”

  葛锐认为,自己既然买了火车票,车站就应当为顾客提供相应的服务,包括提供“方便”的场所。随后同厕所管理人员及郑州铁路分局发生争执。

  他冲冠一怒为厕所,把郑州火车站的上级主管部门郑州铁路分局告上了法院,要求退还三毛钱。

  但是诉讼过程,一波三折。

  一审法院认为,郑州火车站收取三毛钱如厕费是省物价局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批准的,属郑州火车站的合法收入。二审法院认为,候车室内厕所收费是违反行政法规规定的。法院终审判决,郑州铁路分局于判决生效三日内返还葛锐如厕费0.30元。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0元,由郑铁分局负担。

  经过将近1000天的折腾,他赢了官司,收到了铁路局返还的三毛钱。

  虽然是微不足道的三毛钱,但这在当时是一个标志性的胜利:“膀大腰粗”的铁老大栽在了一个“小混混”的手里。

  当时有人戏言说:“航空母舰在小阴沟里翻了船。”

  葛锐纠正:“是在厕所里翻了船。”

  初试牛刀,虽然略有生疏,但终归胜利。一个偶然的事件,让他头上有了一层“英雄”的光环,三毛钱改变了他的人生路径。

  葛锐自此踏入了职业打假人的江湖。江湖生变

  打假江湖,刀光剑影,葛锐最初“出手”的对象是一些垄断行业的“大佬”,例如邮政系统、公交公司等。交手的结果虽互有胜败,但葛锐的名号却在江湖上逐渐响亮起来。

  有了名号,就有了生意。

  左手是公益,右手是盈利,葛锐的职业打假也做得“风生水起”。

  “那时,平均一年挣个三万块钱吧。”葛锐谦虚地回忆。

  但是,好景不长,江湖开始生变。那些造假企业售假企业,变得更加狡猾,也更加凶狠。“你要是跟我现在一起去药店买药,你就会发现,稍微买得多一点,药店就不会卖,他们像防贼一样。”

  在2003年8月初,广东两名烟草行业的职业打假人在暗访制假窝点时竟被制假者活活打死。

  “我也曾经被跟踪。”葛锐回忆说。

  当我们走近一些职业打假人,才真正体验到他们“在刀口上舔食”的生活状态。

  而法律上的一些问题,更成为他们发展的瓶颈。

  很多地方的消费者保护条例如上海和河南,都把“知假买假者”划出了“消费者”的队伍。

  “前几天,我们打了一场官司,对方提交的《行政答辩状》上就明确地说,我们购买商品不是以消费为目的,而是通过索赔获利,故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条例》所保护的‘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范围。”

  而更大的风险来自一些索赔的交涉环节。

  “臧家平就是吃了这方面的亏。”葛锐说。

  而在舆论层面,公众也逐渐从对职业打假人的一片褒扬逐渐发展到了“提出质疑”。

  “三毛钱官司”改变了他的人生路径,但没有解决他的生存难题。

  “我们没有像前几年那样受尊重了。”葛锐说了自己这几年的感受。

  而在组织层面,职业打假正在经历一次转型:个体的、零散的职业打假正逐渐变成有组织的、成规模的集体职业打假,以一种经济组织的形态出现,比如王海的大海公司、刘殿林的广州笑面狼调查公司。

  “面对造假集团化、‘现代化’的趋势,打假者也必须‘抱成团’,通过严密分工、形成一个能够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进行自我调适,且能够很好驾驭更高目标任务的打假组织,这是职业打假发展的大势所趋。”一位业内人士分析。

  而葛锐显然在这方面没有更多的思路。

  三毛钱,改变了葛锐的人生路径,但却解决不了他的生存难题。

  而葛锐的淡出,也许是个人职业打假时代衰落的一个信号,的确,中国的维权事业已经不再需要维系在几个“英雄”和他们的“职业打假公司”的身上,维权是一个系统工程,强调某个“英雄”或个别公司的打假作用都是狭隘的,只有让打假维权意识大众化,才能真正形成一个完整的有机的维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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