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董建华辞去特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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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01:35 半岛晨报 |
据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全体会议,批准董建华先生辞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职务。温家宝总理签署了国务院第433号令,即日生效。 温家宝总理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董建华先生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以来,面对各种困难和压力,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中央政府对董建华先生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董建华先生经慎重考虑,提出辞去行政长官职务,并于3月10日向国务院呈送了辞职报告,体现了他对香港、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 温家宝说,依据基本法的规定,今天的国务院全体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和审议,批准董建华先生辞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职务。行政长官缺位后,香港特别行政区应依照基本法第四十五条和附件一的规定,在六个月内选举产生新的行政长官人选,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温家宝强调,中央政府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基本法办事,全力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促进香港的稳定繁荣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