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个人所得税应出具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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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04: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来自四川的全国人大代表戴鸿昨日指出,针对工薪阶层的个人所得税已征收多年,但都是以单位代收的方式进行,没有给纳税人出具票据。这种征税方式对税务机关可能不失为一种降低税收成本的方式,但也有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多了一个征税环节,也就多了一个“出差错”的可能;二是纳税人一头雾水,一年到头到底交了多少税心中无数,对于自己所纳税款是否由国家全收了也心存疑虑。此外,国家税务机关收了税不向纳税人出具凭据也不符合国家机关管理规范,不合法。 戴鸿代表建议,税务机关应出具个人所得税票据,并以年度结算的方式一年一次向纳税人出具纳税票据。 川报集团特派记者组刘云飞简文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