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吨水5元, 附加费从何而来 请问这是否属于乱收费? (2005-03-13 07:3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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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07:35 水母网 |
水母网3月13日讯王先生在幸福居委会从事餐饮生意,昨日,他向报社反映,幸福物业公司向他和相邻10余家网点房收水费时,按照每吨5元来计。“我的饭店是去年10月15日开业的,水表常常间断性地转动,一点都不准。而且物业每吨水收取5元,高于其他地区的餐饮网点,请问这是否属于乱收费?” 对于这个价格,幸福物业公司一位姓李的主任表示很合理。她对记者说,如果水表有问题,王先生可以随时向物业反映,物业立即帮助其解决问题。至于每吨水5元的价格,是加上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排水费等附加费,平均折合后的价格,这是自来水公司下发的文件中规定的。 当记者采访自来水公司客服中心时,工作人员陈女士断然否认了这一说法。幸福居委会居民用水属于转供水,价格是其物业自行制定的。自来水公司规定的商业中的餐饮业用水的价格(包括附加费)是每吨3.95元。 最后,记者拨通了市物价局的电话,工作人员王先生答复:商业用水中的餐饮业用水价格是3.95元。如果因供水设备发生故障有漏水现象,浪费严重,物业有可能会用提高价格的办法弥补这方面的损失。读者如果对收费价格有质疑,可以持有关单据向物价部门投诉。(记者蓓蓓实习生孙金霞)责任编辑:吕淑玉(来源:水母网--今晨6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