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痛斥医疗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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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09:0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医疗界红包和回扣,说到底是腐败问题。”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曾强调说。“拿红包、吃回扣等医疗腐败现象,现在真到了非治不可,非花大力气治不可的时候了。”代表们认为,医疗腐败坑的是国家,害的是百姓,看似一纸红包,却不知装着多少百姓切肤之痛! 红包送出花样来,医疗腐败何其多 2002年贵州省遵义县医院医生王某在收受一肇事车主200元红包后,出具了一张虚假报告单,建议将伤者转院医治。伤者被送回镇医院治疗,医生受报告单误导而未采取及时有效的抢救措施。伤者次日凌晨死亡。王永炎代表说,社会上流传“金眼科、银外科、欢欢喜喜妇产科”,这说明目前给医院这些科室送钱的人还是相对较多的。 “老大”地位不变,陈年老病难治 当年有“铁老大”、“电老大”,现在又出了“医老大”。郭玉芬代表说,医院是一个庞大的医疗服务“垄断单位”,地位就摆到那,患者不想去也得去,药品经销商不想来也得来,其中尤以名牌医院、大型医院表现严重。在我国,医疗卫生资源短缺是不争的事实。据统计,目前我国卫生资源只占世界卫生资源总量的2%,却要为占世界20%的人口提供医疗服务。这其中,又有80%以上的药品销售要通过医院实现。这种买卖双方的地位上的不平等,使吃回扣、收红包成了医疗机构中广泛流传的“潜规则”。 “开刀”先除红包,法规还得腰杆硬 医疗红包明知是腐败产物,却有禁不止。一些人大代表说,谁在搞医疗腐败?不是药品,也不是红包,因为药品要医生开出,红包也要医生收,管好了人,也就卡住了医疗腐败的中心环节。据介绍,我国早就有了执业医师法。这部法律明确规定,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代表们认为,法规明明在那儿,可执行起来却腰杆不硬!(编辑 晨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