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补贴不宜一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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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13:08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游曼妮)“恶意献血理应严惩,但在取证上恐怕有相当难度,不太容易执行。”记者昨日就修订《献血法》的两会提案采访了广州血液中心专业人士,他们认为缩短献血间隔期、献血年龄从55周岁延长至60岁等提议有医学依据,但应在广泛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修订《献血法》。 应对补贴条款细化解释 针对“义务献血取消单位补贴”的提议,谭展勇认为不宜一刀切。根据他对《献血法》的理解,由采血中心为献血者提供必要的交通、午餐补贴也属于单位补贴的范畴,尤其是一些稀有血型成分血献血者,往往半夜三更接到血站通知,要求马上赶到抽血救人,不给补贴就显得太不近人情。谭医生建议可就现行《献血法》有关单位补贴的条款进行细化解释,根据不同情况作不同处理。 有关“每次献血间隔时间4个月缩短为3个月”、“法定献血年龄从55周岁延长至60岁”的建议,谭展勇医生指出,我国国民身体素质差别大,现行的《献血法》做出的规定弹性较大,充分考虑到了各地不同情况献血者健康安全问题,一旦要对相关数据规定进行调整,应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论证,全面摸查全国情况后才可以慎重做出修改。 “恶意献血”取证困难 据统计,广州去年无偿献血达到23万/人次,献血合格率接近95%。广州血液中心谭展勇医生告诉记者,在5%不合格献血者中发现有极少人曾多次尝试献血。 但谭展勇认为较难从法律角度确认“献血者是不是恶意献血”。如采血后在血液中心复检后发现问题,由于部分献血者留下的资料不够详实,无法保证100%的不合格献血者收到通知,这就令“恶意献血者”取证困难,司法机关执行惩罚难度更大。(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