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宣布:由他代理行政长官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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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14:03 东方网 |
东方网3月12日消息:曾荫权宣布,根据基本法第53条的规定,由他代理行政长官职务。同时他将继续出任政务司司长。他已经邀请所有行政会议成员和主要官员留任并取得了他们的同意。选稿:周姗仪来源: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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