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出口名牌”名单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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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09:01 解放日报 |
本报讯(记者李晔)日前,商务部确定和公布了2005-2006年度“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名单,江苏“春兰”等品牌榜上有名。 据悉,对被列为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的企业,商务部将在知识产权保护、形象宣传、国际市场开拓、贸易配额、展会摊位分配以及产品研发等方面给予优先和倾斜的政策。此次评比先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初评推荐、电脑评分,再由进出口商会、有关行业协会组成的行业评审分委会进行评审,最终经主要全国性行业中介组织、各进出口商会,出口品牌建设重点省市和商务部有关司局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