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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生态公益林要建到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10:42 新华网

  新华网济南3月14日电(董振国、鲁法涛)为强化生态公益林保护、确保生态公益林面积,山东省最近决定,今后县级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划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公益林,并负责建设和保护。

  据了解,生态公益林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保证,山东省计划200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4%以上,生态状况进一步得到改善。到201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8%以上,生态状况明显改善。要实现这些目标,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保护至关重要。

  据介绍,目前,山东省已规划建设了省级生态公益林2200多万亩。为加大保护力度,山东对生态公益林实行了补助政策,今年补助面积占到一半多,补助资金达6000万元。山东省规定,按照分类经营、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要在两年内划定自己的生态公益林,并建立补助制度,将补偿基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资金规模,保证经营生态公益林的单位和个人享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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