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女子三楼抛婴 故意杀人罪被判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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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11:27 燕赵晚报 |
大连晚报讯为隐瞒非婚产子的事实,女青年张梅竟将刚出生的婴儿装入塑料袋内,从其居住的三楼窗户扔下去,最终造成婴儿死亡。日前,西岗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梅有期徒刑3年。 今年20岁的张梅和父母于2003年来连打工,张梅在市内一家小饭馆当服务员。她在工作中和一男服务员相识,并很快和其交往起来,二人多次发生性关系。不久,张梅发现自己怀孕了。她觉得这是个羞耻的事情,因此没告诉任何人,也从没去医院做任何检查。眼见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她想尽各种办法遮掩,连家人都不曾发现她的变化。 2004年初的一天下午,张梅独自在家。突然,她觉得腹中疼痛难忍,她艰难地走进卫生间,在冰冷的地上生下了孩子。她望着刚出生的婴儿犯了愁:未婚生子影响不好,自己又没有经济能力抚养,于是决定把孩子扔了。她找来一个黑塑料袋,将没有任何包裹、正哇哇啼哭的婴儿装进去,从其居住的三楼窗户把孩子扔了下去。婴儿落至对面屋顶,被楼下居民发现并报了警。 当民警及闻讯赶来的张梅母亲打开家门,发现面色苍白的张梅蜷缩在角落里,浑身发抖。张梅的母亲惊呆了,她上前质问张梅为什么干出这种事。张梅痛哭不止,一再地表示自己实在是没有信心,也没有能力抚养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