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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国法频频冲突违法界限亟待厘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15:13 信息时报

  北京消息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在审议“两院”报告时谈到了一个令他头疼的问题———重庆某大学一对大学生同居后生下孩子而被学校勒令退学,结果他们把学校告上法庭并且胜诉。面对学校“家规”与国法发生冲突时该如何处理的疑问,北京3所高校的管理者日前在人大会议上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学生告学校是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表现,但我不赞成所有学生通过法律手段和学校解决问题。”北大校长许智宏说。按照《婚姻法》,达到年龄要求的公民都有权结婚,但目前中国的高校还不能成为男女同居的地方。不过,完全不允许在校生结婚也不合情理,针对年龄较大的本科生、研究生,高校采取的是不应鼓励结婚的原则,同时采取措施,防止学生谈恋爱影响他人的事情发生。

  人大代表、北航副校长唐晓青则认为,未来的大学强调的是服务功能,它应当提供的是更多的教育服务。对于在校生是否可以结婚,唐校长表示,“照我的理解,大学生也是公民,应当享受公民的基本权利。”

  人大校长纪宝成代表似乎不太同意唐晓青代表的观点,他认为,大学生在入学时事实上和高校已经达成一个协定,即遵守高校的校纪校规。但他同时表示,学校的校纪校规如果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肯定需要修改调整。纪校长建议,对于新形势下高校出现的“合理”与“违法”界限不清楚的现象,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研究,结合具体的司法案例,给予明晰的界定,在使学校不违法的情况下,确保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北京晨报》供稿(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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