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制定《学校卫生条例》保障学生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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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21:09 人民网 |
人民网太原3月14日电记者安洋报道:今起,山西省各学校将加强卫生工作,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配备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持学校卫生专业队伍的相对稳定。 山西省教育厅要求寄宿制中小学校要规范医务室的建设管理,学校医务室应配备诊室、处治室、治疗室(三室相对独立),使用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非寄宿制学校要保证每600名学生配备一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寄宿制学校应当保证夜间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值班,1000人以上的要配备3名,2000人以上的要配备4名。 山西各高校在做好配备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同时,要把健康教育课程或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列入限制性选修课教学计划,重点开展各种传染病防控知识、预防艾滋病、性教育等卫生知识方面的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