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纠纷可找社区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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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08:53 南方日报 |
深圳部分行业协会、公用企业设立服务站 消费纠纷可找社区解决 巧合?必然?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年度工作主题为“健康·维权”,而眼下消费领域中被炒得沸沸扬扬的一则则新闻不少事关健康——“苏丹红1号”、人造猪红、黑外卖、过期药品、医疗纠纷、家电伤人……消费的领域广了,商品多了,由此引发的纠纷也层出不穷,人们开始了寻求法律与制度的保护。 据知,“健康·维权”中“健康”指的是人的生命健康权,既包括消费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也包括消费者的心理健康。本专题汇集了珠三角各大城市有关案例、政策和举办的活动,希望对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一定的提醒作用。 本报讯(记者/曾妮)今后,深圳的消费者权益受到了侵害,不仅可以找消委会、拨打12315电话投诉,还可以找身边的社区,那里将有专门的“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受理消费纠纷。除社区外,装饰行业协会等行业协会、水务集团等公用企业都将设立“消费者权益服务站”,接受消费者投诉,协调解决消费纠纷。 昨天,18家单位与深圳市工商局签订了《维护消费权益协议书》,决定今后通过沟通、合作,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服务站的工作是协调处理工商部门转接的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消费纠纷(不包括因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消费者导致的消费纠纷)。受理消费纠纷后,服务站将把处理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工商部门。而工商部门将对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给予业务指导。 桃花园社区工作站站长林彦斌表示,他们计划在社区内专门设立一个“服务站窗口”,可以及时受理和解决消费者一些小的消费投诉和纠纷,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而对于一些较大的纠纷和投诉,“服务站”将转交给工商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