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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半夜违规查卖淫吓坏女孩 被其家属索赔15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09:19 中国新闻网

  有人强行闯入房间,吓得独自待在床上看书的媛媛(化名)抽搐不止。事件造成20岁的媛媛急性应激障碍,至今仍住院治疗。

  ——警察夜查吓抽女孩

  据检察机关介绍,去年9月1日晚,在未经过领导批准、未着警服、没有携带工作证件和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身为本溪平山公安分局崔东派出所巡长的董某,与“线人”王明权到工人派出所管辖的歌厅准备抓嫖娼卖淫现行。

  进入歌厅时,未表明身份就将歌厅门外一个小房间的房门毁坏,进入该房间,导致正在房间里休息的媛媛受惊吓而住院治疗。

  王明权承认是自己率先闯入房门,随后媛媛便受到了惊吓。据媛媛的父亲聂平说,事发时,媛媛正独自一人在房间看书,王明权用脚踹开房门后,直接跳到床上,用随身携带的螺丝刀逼住媛媛,董某则点亮手电筒对准媛媛,媛媛当时就被吓抽了,蜷缩在角落里。

  当晚,媛媛被送往本溪市中心医院接受治疗,后经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鉴定:媛媛为急性应激障碍,其发病与2004年9月1日被惊吓造成心理创伤为直接因果相关。

  事发后,董某于去年10月9日被拘留,王明权则一直潜逃,今年2月1日落案。

  ——两名被告人互相推诿责任

  检察机关指控,董某身为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与王明权非法搜查个体业户的经营场所,造成他人急性应激障碍的后果,两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以非法搜查罪追究刑事责任。

  董某在法庭上的情绪一直比较激动,他承认当时向领导请示查处毒品交易,而此前,王明权多次向其提供该歌厅容留卖淫嫖娼,而且是在接到值班人员的指令后,才来到崔东派出所管辖之外的歌厅。同时,董某表示因为工作证要换新的,所以当时没有证件,又因为需要侦查,所以未着警服。董某认为,造成女孩受惊吓的直接原因是王明权闯入房间。

  王明权则认为,当晚行动的目的董某并未告知,自己也不知道该歌厅是否容留卖淫嫖娼,事发后第3天,董某找到他,称“就说是你接的举报电话”。王明权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是受董某支配采取行动,如果没有身为警察的董某在场,自己也不会闯入歌厅。

  ——遭吓女孩父亲索赔150万

  当庭,歌厅业主聂平委托律师向两名被告及平山公安分局索赔150万元人民币。

  “毕竟涉及到孩子以后的抚养费和治疗费,但我宁愿不要这笔钱,只要他们还我一个健康的女儿。”聂平告诉记者,“女儿刚从卫校毕业,本来准备找工作,可是现在她还在住院,原来挺开朗的孩子,突然变得性格孤僻起来,我都不敢带她上街,一走到人多的地方,她就吓得浑身哆嗦。”

  庭审一直持续到当日17时30分,法官当庭并未作出判决。(杨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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