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大产品功效? 刘嘉玲代言广告成了被告(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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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09:57 中国新闻网 | ||
唐伟表示,起诉该化妆品的江西女消费者吕萍正是看到刘嘉玲代言的广告以后,产生了购买紧肤抗皱精华乳的念头。但是,吕萍在使用后,并没有如刘嘉玲所说“连续使用28天皱纹减少47%,肌肤年轻12年”,而是感到皮肤瘙痒与部分灼痛。 唐伟认为,即便刘嘉玲代言宝洁公司广告时不知道该产品的烧碱和其他化学成分,但是依照一般的常识,也应该知道这样的宣传效果是达不到的。“刘嘉玲不仅应该受到道义上的谴责,还要承担部分法律责任。” 唐伟希望,该事件应该教会社会公众在消费中如何理性看待明星的广告效应。他还透露,这起案件的被告很可能增加到5个,除了江西凯美百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经销商广州浩霖贸易有限公司之外,还将包括刘嘉玲、宝洁中国以及该化妆品日本的制造商。(记者杜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