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在校生群殴致人死亡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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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10:03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河源讯 (记者曾焕阳 通讯员殷水泉)昨日,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对龙川县在校中学生杨某、卢某、沙某、江某、刘某、黄某、廖某、叶某等9名中学生进行庭审宣判,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至3年。这是河源市建市以来法院审判涉及在校中学生(均为未成年人)人数最多的一次判决。 据当地法院介绍,2004年5月17日,在龙川县某中学读书的廖某儿子廖燕龙(在逃)因邻居廖某军曾为一次生活琐事打伤自己的父亲而心生报复之意,当天下午放学后,纠集在校同学杨某、刘某等10人以及社会青年卢某、黄某等人,密谋将打伤自己父亲的廖某军的双脚斩断。当天下午6时30分,这群中学生将受害者的住宅团团围住,待受害者走出家门后,分别手持铁棍、木棍、水管、木板、刀具等凶器,一哄而上,将受害者廖某军活活打死。 事后,社会青年卢某、黄某和学生杨某、卢某、沙某、江某、刘某、黄某、廖某、叶某等11人主动投案自首,而策划群殴致人死亡的主犯廖燕龙在犯罪实施后,其父亲廖某在明知其儿子已犯罪的情况下,竟帮助他出逃。事发次日,当地公安机关上门调查时,廖父还百般阻挠,造成犯罪嫌疑人廖燕龙和另外一名涉案中学生至今无法缉拿归案。 河源法院鉴于上述事实,依法判处中学生杨某、卢某、沙某、江某、刘某、黄某、廖某、叶某等9人有期徒刑2至3年,社会青年卢某因在共同犯罪中是主犯之一,昨日被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社会青年黄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主犯廖燕龙的父亲廖某因犯包庇罪,也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