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两例狂犬病 全县要捕杀犬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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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10:45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邱瑞贤通讯员陈广泰)去年广东共报告狂犬病病例244例,达到近10年来的最高峰。为此,省卫生厅紧急下发了关于加强预防控制狂犬病的通知:凡是发生2例以上狂犬病的县,必须全县对当年无免疫的犬只就地捕杀处理! 近年来,由于管理不严,违章私养犬只增加,且犬只免疫率低,疫点灭犬措施不落实,造成疫情扩散蔓延。去年广东狂犬病疫情主要分布在韶关(40例)、梅州(33例)、云浮(28例)、河源(28例)、惠州(21例)、湛江(19例)、茂名(12例)、肇庆(12例)等8个市,占全省总病例数79.10%。同时,疫区有扩散的趋势。据观察,所有病例均发病死亡,位居传染病发病死亡的首位。 省卫生厅通知要求,各地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以疫区灭犬为重点,全面落实“管、免、灭”综合预防措施———凡是今年发生狂犬病疫情的地区,当地政府必须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务必在一周内,统一行动,对以发病村为中心2.5公里以内的疫区范围内无免疫的所有犬只予以捕杀。发生2例以上的县,要在全县范围内对当年无免疫的犬只就地捕杀处理,不得外卖和转移,并在一年内禁止引进外地犬只,以迅速遏制疫情回升势头,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