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劳动力中介收费有新标准(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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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11:15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李婧 通讯员蓝岚)时下正值招工用工高峰时节,昨日,广州市物价局发布了《规范劳动力中介服务收费通知》,从5月1日起执行。 涉37项收费 《通知》共公布了六大类共37项劳动力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详见左表)。 其中,求职综合服务费分A、B两种套餐定价。 A类套餐的服务内容包括登记建档、招聘信息查询、发布个人求职信息、推荐就业(至少1次)、择业指导等,收费标准为每人20元/月; B类套餐则包括:登记建档、招聘信息查询、发布个人求职信、推荐就业(至少2次)、择业指导、参加招聘会等,收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月。 A、B两种套餐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安排参加招聘会。据介绍,此收费为政府指导价,下岗人员及应届高校毕业生减半收费,择业成功不得另收择业介绍成功服务费。据了解,这种套餐收费要比分开申请各项服务实惠。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收费标准保持了原有绝大部分劳动力中介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不变,但针对新增的服务项目进行了规范。此外,根据广州市劳动力中介服务市场发展的要求,市物价局对原来执行政府指导价200元/个的劳务集市摊位费改为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服务单位根据成本自行确定或由双方协商。 可拨12358投诉 广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还表示,所有劳动力中介服务收费,包括此次公布的服务项目、经批准的其他劳动力中介服务项目及延伸服务项目,都必须明码标价,必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委托人和社会监督。市民可拨打12358进行投诉咨询,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可上网()查询。 | ||||